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9301.“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之良善绝不能与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之真理相结合。这从“煮”、“山羊羔”和“奶”的含义清楚可知:“煮”是指结合(参看8496节);“山羊羔”是指纯真之良善(3519, 4871节);“奶”是指纯真之真理(2184, 3183节),因此,“母奶”是指早期纯真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示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之良善绝不能与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之真理相结合。这是天堂的奥秘,这条律法就源自这个奥秘;因为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律法,一切典章和律例都包含天堂的奥秘,它们也对应于这些奥秘。不过,必须简要说明当如何理解这个奥秘,即: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之良善绝不能与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之真理相结合。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是婴幼儿的纯真;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是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纯真。婴幼儿的纯真是外在的,居于彻底的无知之中;但老年人的纯真是内在的,居于智慧之中。关于这二者的区别,可参看前文(2305, 2306, 3183, 3994, 4797节)。
居于智慧的纯真在于一个人知道、承认并相信,他凭自己根本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也不能意愿任何事物;因此,他不愿凭自己理解并意愿任何事物,只想靠主的能力而如此行;还在于,他认为凡他凭自己所理解的任何事都是虚假,并认为凡他凭自己所意愿的任何事都是邪恶。这种生命状态就是后一种状态的纯真的状态,所有在被称为“纯真天堂”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都处于这种纯真状态。这就是为何他们充满智慧,因为他们所理解并意愿的一切皆来自主。但居于无知的纯真,就是诸如与婴幼儿同在的那种纯真,在于相信他们所知道并思考的一切,以及他们所意愿的一切都在他们自己里面,是他们的;因此,他们所说所行的一切皆来自他们自己。他们并不明白,这些都是幻觉。属于这种纯真的真理大部分建立在外在感官的幻觉之上;然而,随着一个人朝智慧发展,这些幻觉必须被驱散。从这简短的解释可以看出,属于后一种状态的纯真之良善绝不能与属于前一种状态的纯真之真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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