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0

310.“来自犹大支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属天的奥秘 #918

918.“都出了方舟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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