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9057.“以打还打”表如果理解力中的任何情感被消灭或伤害。这从“打”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消灭或伤害理解力中的情感,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在原文,“打”是用一个表示血淤或血污所造成的青肿的词来表达的;“血”在内义上是指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了的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节)。因此,“打”是指被伤害或消灭的真理。在一些经文(启示录9:20; 11:6; 15:1, 6, 8; 16:21; 18:8; 以及耶利米书30:12, 14, 17;以西结书7:2; 撒迦利亚书 14:12-15;诗篇38:5)中,“打”或“灾”具有同样的含义;在路加福音(10:30-35),经上谈到一个人落在强盗手中,他们把他打了个半死;又谈到一个撒玛利亚人“包扎了他的伤处”,倒上油和酒,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带到一个客栈。
理解圣言内义的人就能知道为何主说撒玛利亚人“包扎了伤处,倒上油和酒,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因为“撒玛利亚人”在内义上表示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包扎伤处”表示当这种情感被伤害时,对它的医治;“倒上油和酒”表示引入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用他自己的理解力来支持他。因此,这些话描述了对邻之仁,为了世人的利益以一种属世的方式,为了天上天使的利益以一种属灵的方式;在字义上是以一种属世的方式,在内义上是以一种属灵的方式。“撒玛利亚人”是指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原因是,在圣言中,“撒玛利亚人”表示这种情感。“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 4582节);“酒”表示信之良善(1798, 6377节);“牲口”是指理解力(2761, 2762, 2781, 3217, 5321, 5741, 6125, 6401, 6534, 7024, 8146, 8148节)。主以这种方式说话;但很少有人明白;因为他们以为祂提及这类细节,只是为了编一个寓言故事。但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不是来自神的话。来自神的话都含有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并且在每个微小细节,或说一点一划上都是这样(参看9049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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