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9043.“以致胎儿掉了出来”表如果尽管如此,它仍在属世层中被确认。这从“出来”和“胎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当论及正从真理形成的良善时,是指从内在人或属灵人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如下文所述;“胎儿”是指从真理发展出来、在记忆和感知中被承认,因而被确认的良善。因为“生育后代”在灵义上表示在信仰和行为上承认(3905, 3915, 3919, 6585节)。此中情形是这样:一个重新成孕,可以说被带入子宫,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首先从教会的教义,或从圣言学习信与仁的事物。这时,他把这些事物储存在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记忆中的记忆知识当中。它们从那里被召唤到内在人中,并被储存在属于内在人的记忆中。至于人所拥有的这两种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94节)。这就是与人同在的属灵生命的开始,不过,这个人还没有重生。为使他重生,他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必须服从,由此必须与他的内在人保持一致。一个人只有等到他的外在人或属世人也重生之后才能重生(参看8742-8747节);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主重生(3286, 3321, 3493, 4588, 5651, 6299, 8746节);以及当他的属世人重生时,整个人就重生了(7442, 7443节)。
鉴于在圣言中,重生的各个方面通过世人从父母产生或出生的各个阶段来表述,故从上面所描述的重生过程可以看出“怀孕”、“被带入子宫”、“出胎”(即从子宫出来)和“胎儿”在灵义上表示什么,或当如何理解。也就是说,“出胎”表示从内在人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胎儿”表示属灵的良善,也就是由信之真理所形成的仁之良善,该良善从内在人出来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当良善在属世人中时,此人就是一个新人;现在良善构成他的生命,从良善发出的真理构成他的外在形式。他就像一位天使,因为良善构成天使的生命,真理则构成他的外在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不过,这一点对属世人来说,是一个悖论,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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