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0

310.“来自犹大支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属天的奥秘 #9040

9040.出埃及记2

9040.出埃及记21:22-27.人若彼此争斗,击伤有孕的妇人,以致胎儿掉了出来,却未造成伤害,他要按妇人的主人所加给他的受罚款;要照审判官所断的赔偿。若造成伤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人若打了他奴仆的一只眼或是婢女的一只眼,把眼打坏了,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若打掉了他奴仆的一个牙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人若彼此争斗”表真理之间的激烈争论。“击伤有孕的妇人”表伤害由真理所形成的良善。“以致胎儿掉了出来”表如果尽管如此,它仍在属世层中被确认。“却未造成伤害”表因此没有在那里造成任何伤害。“他要受罚款”表修正。“按妇人的主人所加给他的”表直到它与良善之真理相一致。“要照审判官所断的赔偿”表照着公正。“若造成伤害”表伤害。“就要以命偿命”表秩序的律法,即你愿邻舍怎样待你,就怎样待邻舍,因此,你向别人所行的,都会行在你身上,“命”表属灵生命。“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以牙还牙”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外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伤害)。“以手还手”表属灵真理的任何能力(被伤害)。“以脚还脚”表如果属世真理的任何能力(被伤害)。“以烙还烙”表如果存在于意愿内在部分中的任何爱与情感(被伤害)。“以伤还伤”表如果存在于意愿外在部分中的任何爱与情感(被伤害)。“以打还打”表如果理解力中的任何情感被消灭或伤害。“人若打了他奴仆的一只眼”表如果内在人要伤害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信之真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表如果他要伤害那里对真理的情感。“把眼打坏了”表以至于消灭它。“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表它就不能再为内在人服务。“若打掉了他奴仆的一个牙或是婢女的一个牙”表如果它摧毁感官层或感官人中的真理,或对它的情感。“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表它就不能再为内在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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