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8862.“神所说的话”之所以表示为天上和地上之人的神之真理,是因为十条诫或十诫,以及随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和命令的律例,是诸如不仅为了地上的人,还为了天上的人的那类真理。一切话,也就是来自主的一切真理不只是为了世人,同时还为了天使,因为它们穿过天堂,由此传到地上。但它们在天上听上去不像在地上,因为在那里,它们以属灵的形式存在,而在地上,则以属世的形式存在。至于那些处于属灵形式的事物与那些处于属世形式的事物相比,其性质如何,这从圣言的一切细节,无论内在意义上的还是外在意义上的,明显看出来。内在意义上的事物是属灵的,但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事物是属世的。后者适合世人,而前者适合天上的天使。
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神性本身所差遣的圣言从祂经由天堂传到地上。当它抵达地上时,就是适合人类的真理,人类活在尘世和肉体事物当中。而在天上,它适合天使,天使活在属灵和属天事物当中。圣言因具有这样的性质,故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包含属天堂和神性之物在里面。这一真相从十诫很清楚地看出来。谁都能看出,这些诫命是地上众所周知的那类律法;如当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因此,以色列民族仅凭属世之光可能早就知道这些律法;因为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它们呢?然而,耶和华却亲自降临来宣布它们,并且是从直烧到天心的火中宣布它们。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事物要多于显现在文字上的;也就是说,它们包含诸如同时为了天堂并充满天堂的那类真理。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来自神性。这一切表明为何圣言是神圣的,以及当如何理解圣言的一点一画,甚至每个小角都是受启示的(马太福音5:18;路加福音16:17)。因此,十诫在灵义上的性质,也就是它们在天上的性质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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