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8680.“摩西的岳父叶忒罗把燔祭和祭物献给神”表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从“燔祭”和“祭物”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和“祭物”是属于内在敬拜的属天和属天事物的代表;“燔祭”是属天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的代表;“祭物”是属灵事物,也就是信之真理的代表(参看922, 923,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节)。“燔祭”代表那些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祭物”代表那些属于信之真理的事物,这一点从它们的设立明显看出来;即:献燔祭的时候,所有东西,连肉带血都要焚烧;但在献祭物的时候,肉是可以吃的,这从利未记(1-5章)、民数记(28章)和申命记可以看出来;在申命记有这些话: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祭物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肉你可以吃。(申命记12:27)
这两样事物之所以由燔祭和祭物来代表,是因为燔祭和祭物代表总体上对神的一切事物(923, 6905节);总体上对神的敬拜建立在爱与信的基础上,因为没有爱与信,就没有敬拜,只有一个仪式,就是诸如没有内在,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的外在人所执行的那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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