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0

310.“来自犹大支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属天的奥秘 #8004

8004.“不可把一

8004.“不可把一点肉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去”表该良善绝不可与另一种良善掺杂在一起。这从“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和“肉”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房子里带到外头”是指给别人吃,因而是指与不同于自己社群的另一种良善掺杂;“肉”是指良善(参看6968, 7850节)。天上的社群照着人体的所有肢体、脏腑和器官所履行的功能而彼此不同,如前面许多章节末尾所示。每个肢体、脏腑和器官的功能都通过对应关系而与一种与众不同的特定种类的良善有关。由此明显可知,良善是多种多样的;为叫它们能产生不同的形式,这些形式合在一起构成最完美的天堂形式,这些良善绝不可掺杂在一起。因为如果它们掺杂在一起,每一个的独特性都会遭到破坏。这就是他们不可把一点肉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去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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