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7026.“摩西手里拿着神的杖”表这些事物来自神性能力。这从“杖”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能力(4013, 4015, 4876, 4936节),因此“神的杖”表示神性能力。从前面(7011节)可以看出:“杖”表示属世层的能力,“手”表示属灵层的能力,属世层从属灵层获得自己的能力;因此,“杖”在手里时表示能力。“杖”表示能力源于来世的代表,因为在来世,那些行巫术的人看似拿着杖,也是用来给他们提供能力的。这也解释了为何埃及的术士有杖,他们用来行看似神迹的事;古人由此在他们的著作中处处将杖赋予巫师或术士。由此可见,“杖”是代表能力的一个象征,还有一个直接的对应关系,因为杖是实际行使能力所用的工具。但在巫师或术士当中,这是滥用对应关系,除了在他们所在的地狱里之外,完全无效,并且只在这些地狱有效,因为幻觉和诡诈在那里掌权。由于杖与能力之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故摩西被吩咐把杖拿在手中,用它来行神迹。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国王也有权杖,它是一根短棒,为王权的标志。杖与能力的对应关系源于以下事实:杖或棍子支撑手和臂,因而同时支撑身体,而在大人里面,手和臂对应于能力(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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