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7022.“摩西就带着妻子”表与从神来的律法联结的良善。这从“摩西”的代表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从神来的律法或真理方面的主,如前所述;“妻子”是指与它联结的良善(参看4510, 4823节)。就内义,以及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摩西的妻子代表与真理联结的良善,因为灵界和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婚姻的样式在里面。凡有主动物和被动物的地方,都有一个婚姻的婚姻;凡有事物生成的地方,必有这二者同时存在;因为没有这二者的结合,无物能得以产生。一个婚姻的样式之所以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而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关;而天上的婚姻与神性婚姻,也就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有关。还因为如前所述,无物能生成或得以产生,除非有主动物和被动物,因而除非有一个婚姻的样式存在。由此明显可知,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无法产生任何事物,没有信之真理的仁之良善也无法产生任何事物。这二者必须结合起来才能结出果实,在人里面建立天堂的生命。一个婚姻的样式存在于每一个事物里面(参看1432, 2173, 2176, 5194节);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参看683, 793, 801, 2516, 2712, 4138e, 5138, 6343节);因此,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天堂在里面,因为天堂构成这个婚姻本身;圣言的每个细节既然有天堂在里面,那么就有主在里面,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见为何“摩西的妻子”代表与真理联结的良善,甚至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也是;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2063, 2065, 2172, 2173, 2198节),以及以撒的妻子利百加(3012, 3013, 3077节)以同样的方式代表这种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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