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649.但此处方舟的数字或尺寸只表示存在于正被改造的该教会成员身上的余剩,尤表它们稀少。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这些数字当中,五是主要的,而在圣言中,五表示一些或少许。如以赛亚书:
其中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被打过一样,在最高的枝子顶上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果树的枝上只剩四五个。(以赛亚书17:6)
“两、三”和“五”表示少许。又:
一人叱喝,必令一千人逃跑;五人叱喝,你们都必逃跑;直到你们剩下的,好像山顶的旗杆。(以赛亚书30:17)
此处“五”也表示少许。人们偿还后最低再赔偿五分之一(利未记5:16; 6:5; 22:14; 民数记5:7),当人们赎回一头牲畜、一间房屋、一块田地,或十分之一时,最少外加五分之一(利未记27:13, 15, 19,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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