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6289.“便抓住他父亲的手”表一种流注进入他的模糊感知所拥有的能力。这从“抓住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抓住手”是指进入感知能力的流注。因为当内在想通过流入外在而迫使它思考和意愿某事时,可以说就会抓住它。此处它抓住了“手”所表示的感知能力。“手”表示能力 (参看878, 3387, 4931-4937节)。之所以说感知是模糊的,是因为相对于“约瑟”所代表的属天人,“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人居于模糊中。相对于属天人,属灵人居于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833, 4402节)。
属灵人居于模糊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重生之前,对于真理与良善,他们完全处于黑暗;当他们正在重生时,他们承认诸如其教会教义所包含的那种真理,而且信靠这真理,不管它是真是假。即便如此,当这真理成为其意愿和随之其生活的一部分时,正是该真理在他们那里变成良善。正是这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同样被称为属灵良善,或属灵教会的良善。凡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该良善的品质来自这个源头。然而,源于这种真理的良善,甚至是外邦人当中的,都蒙主悦纳,只要它以对邻之仁为起点或原则,并且这仁爱含有纯真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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