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6269.“以色列伸出右手来,按在以法莲的头上”表他认为真理要占据第一位。这从“伸出右手”的含义和“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伸出右手”是指认为占据第一位,“右手”表示第一位,这是显而易见的;“以法莲”是指理解力,因而也指信之真理,因为当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有天堂之光所提供的视觉,因而有属灵视觉(参看6222节),信之真理就住在这理解力部分。本节,以及17-19节经文提到,以色列把右手按在以法莲的头上,左手按在玛拿西的头上;这种行为表示他认为信之真理占据第一位,仁之良善占据第二位。他之所以如此思想,是因为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人在重生之前对它们没有别的想法。事实上,属灵人能直接意识到何为信之真理,却意识不到何为仁之良善;因为后者通过一种内在途径流入,而前者则通过一种外在途径流入,和记忆知识一样。
但没有重生的人会很绝对地说,信占据第一位,也就是说,信是教会的本质,因为这样他们就能随心所欲地生活,却仍能说,他们怀有得救的希望了。这也是为什么如今仁已完全消失,以至于几乎没有人知道何为仁,甚至因此不知道何为信的原因,因为这一个离了那一个不能存在。如果仁占据第一位,信占据第二位,那么教会的整个面貌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那些过着与信之真理相一致的生活,也就是过着一种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会被称为基督徒。人们也会知道何为仁,不会基于有关信之真理的具体观念而在诸教会中作出区分,从而制造出众多教会。相反,他们会说,只有一个教会,这个教会包括所有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仅包括那些在教会所在地区里的人,还包括那些在它之外的人。如果他们这样说,教会对诸如属于主国度的那类事物就会有一个被光照的看法;因为仁会进行光照,带来光明,而无仁之信则从来不会。与仁分离之信所带来的错误观念也会被清楚认识到。
由此可见,如果仁之良善占据第一位,也就是说,如果它是本质要素,信之真理占据第二位,也就是说,它是表达仁之良善的外在形式,那么教会的整个面貌将变得何等不同。教会的整个面貌会变得像古教会,古教会便以仁爱为教会的标志,并且除了仁爱的教义外,没有其它教义;他们由此而从主拥有智慧。该教会的性质在摩西五经中以这些话来描述:
耶和华就环绕他、教导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祂眼中的瞳人。又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两翅扇展,接取雏鹰,背在两翼之上。这样,耶和华独自引导他,并无外邦神与他同在。耶和华使他乘驾地的高处,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又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燧石中吸油;也吃牛群的奶油、羊群的奶、羊羔的脂油、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和公山羊,与肥美的麦子,也喝血红葡萄汁酿的纯酒。(申命记32:10-14)
所以,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享有那里的一切幸福和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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