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5759.“你仆人中,无论在谁那里找着了,就叫他死”表做这种事的人会受到诅咒。这从“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受到诅咒;因为属灵的死亡只是诅咒的状态。从刚才所述(5758节)明显可知,那些声称属于主的真理与良善属于自己的人不能在天堂,只能在天堂之外;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就受到诅咒。不过,这条律法是基于真理的审判律法;但当审判同时也是基于良善作出的时,那些行真理与良善,然而出于无知或单纯将这些归于自己的人不会受到诅咒。在来世,有一种消磨的方法可将他们从这个错误中释放出来。此外,每个人都应当貌似凭自己行真理与良善,然而仍相信这是从主来的(2882, 2883, 2891节)。当他如此行时,随着他逐渐长大,并在聪明和信仰上成长,他就会抛弃这种错误观念,直到最终从心里承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践行良善、思考真理的一切努力皆源于主。这也解释了为何约瑟所打发的那个人的确支持判罚,却很快将它搁置一边。也就是说,他支持在谁那里找着那杯,就叫谁死的判罚,但很快将它搁置一边;因为他说“现在就照你们的话就这样行吧!在谁那里找着了,谁就作我的奴仆,你们就没有罪”,这些话暗示从轻处罚。但当人们不是出于无知或单纯,而是由于他们已经在其信仰和生活上所确认的信条而如此行时,情况就不同了。然而,尽管这样,由于他们行了良善,主仍出于怜悯将某种程度的无知和单纯保持在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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