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5747.“这不是我主人饮酒的杯吗”表有从属天层领受的内层真理与它们同在。这从“杯”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我主人饮酒”的“杯”是指内层真理(参看5736节);约瑟,即此处“我主人”,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5307, 5331, 5332节),在此是指属天层,因为所论述的是内层真理,内层真理是属灵的,是从属天层发出的。按照约瑟的吩咐,杯被放在便雅悯的袋口就表示对它的接受。
他们受到指控,好像是他们拿走了这杯。他们受到了如此的指控,而事实上,那杯早就被放在那里了;其原因从内义明显可知,这内义乃是这样:主所赐的真理起初并没有当作礼物被接受;因为在重生之前,人以为是他自己获得了他所知道的真理;只要他如此认为,就犯了属灵的偷盗罪。声称良善与真理是自己的,并将它们归于自己的功和义,就是从主那里夺走祂的东西(参看2609, 4174, 5135节)。为能代表这种偷盗行为,约瑟才做了这事;即便如此,这些人仍被指控为贼,这是为了实现一种联结。因为人在重生之前,不能不以为他是如此获得真理的。诚然,他因所受的教导而口头上说,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完全来自主;然而,他并不相信这一点,直到信仰被植入良善;只有到那时,他才开始从心里承认这一点。
因着所受的教导而信奉某种东西完全不同于因着相信而信奉它。许多人,甚至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也能因着所受的教导而信奉某种东西;但对他们来说,所受的教导纯粹是记忆知识。但除了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处于对邻之仁的人之外,没有人能因着相信而信奉某种东西。为了实现联结,他们被指挥为贼,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约瑟因此把他们带回到自己这里,使他们对自己所行的事思考了一段时间;然后,他表明自己是谁,也就是把自己与他们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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