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5650.“痛责我们,抓住我们”表因此,它们服从它的绝对权柄和掌控。这从“痛责”某人和“抓住”某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痛责”某人是指认为他应受到谴责;“抓住”某人是指使他服从权柄,在此是指服从绝对的权柄,因为接下来经上说“把我们当奴仆,抢夺我们的驴”。此中情形是这样:在属世人与属灵人,或外在人与内在人联结之前,他还要考虑他是否渴望除去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强烈欲望,连同他为这些欲望辩护所用的那类观念;考虑他是否想将统治权交给属灵人或内在人。他要思考这一切,好叫他能自由选择他所意愿的。当属世人离开属灵人去思想这种可能性时,他就会弃绝它;他爱自己强烈的恶欲,因为他爱自己和世界。因此,他会变得焦虑,以为如果这些欲望被除去,他的生命也就结束了;事实上,他将一切事物都安置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或者他以为它们被除去后,他就无法凭自己做什么,他所思、所愿和所行的一切都要通过天堂流入,以致他不再是自己的主人。一旦属世人独自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退却并抵制。但是,当某种光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他的属世人时,他就开始作不同的思考,也就是说,认为不如让属灵人掌权,因为这样他就能思想并意愿良善,从而能进入天堂;如果属世人掌权,这是不可能的。当他考虑到,在整个天堂,所有天使都是这样,因而体验到无法描述的喜乐时,就会与属世人争战,最终渴望服从属灵人。要重生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以便他能在自由中转向他所意愿的地方;他越在自由中转向那个方向,就越重生。这一切就是此处内在意义上所论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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