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5328.“或抬脚”表属世层中的一切能力(也由此而来)。这从“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层(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此处之所以表示属世层里面的能力,是因为“抬脚”和“举手”一样,都表示能力;只是“举手”表示属灵层中的能力,而“抬脚”表示属世层中的能力;事实上,脚以上的身体部位对应于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大人,或三层天堂很明显地看出来。
每当整个天堂作为一个人呈现在眼前时,至内或第三层天堂就显为头,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显为身体,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显为脚。至内或第三层天堂显为头,是因为它是属天的;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显为身体,是因为它是属灵的;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显为脚,是因为它是属世的。“颈项”因是居间部位,故表示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的流注和联系;“膝”因也是居间部位,故表示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的流注和联系。由此明显可知,“举手”表示属灵层中的能力,“抬脚”表示属世层中的能力;因此,“手”所表示的能力论及属灵层,即论及基于良善的真理(参看3091, 3563, 4931节)。“属灵层”是指属世层里面属于天堂之光的东西,“属世层”是指属世层里面属于尘世之光的东西;因为属于天堂之光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而属于尘世之光的一切都被称为属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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