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4899.“看哪,我把这只母山羊羔送去了”表有一个保证就足够了。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婚姻之爱或结合的一个保证(4871节),在此仅指一个保证,因为这只羊羔没有被接纳,原因如前所述,即:婚姻之物并不存在。由于这就是原因,所以你“没有找着她”表示即使婚姻之物不存在。这也源于前面(4897节)所提到的兴趣的缺乏。没有必要进一步解释这些事,原因如前所述(4893节),即:他们会落入理解力的阴影中;凡落入这种阴影的,都会落入不信中。如以下观念:若教会要存在,某种婚姻之物必存在,也就是说,某种婚姻必存在于真理与良善之间;内在之物必存在于外在之物里面;没有这两个条件,教会根本不存在。现在这些话在内义上就描述了犹太教会里面的内在与外在,也就是说,内义论述了就这个民族本身而言,内在之物如何丝毫不存在于外在之物,但就其实际的律例和法律而言,某个内在之物又如何存在于这些外在之物里面。
如今,除了相信教会存在于犹太民族当中,并且该民族优先于所有其它民族而蒙拣选和被爱外,谁还有相信其它?这种信仰的主要原因是,如此众多、伟大的神迹在他们中间施行,如此众多的先知被差到他们那里,还有,他们拥有圣言。然而,这个民族本身根本没有丝毫教会之物,因为它没有任何仁爱,甚至完全不知道何为真正的仁爱,也没有对主之信。诚然,他们知道主即将到来,但却以为这是要来把他们高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由于这一切并未发生,所以他们完全弃绝祂,不愿知道有关祂天国的任何事。这个民族甚至在教义上,尤其在生活上并不承认这些构成教会内在的事物。单单从这一切可以得出这个结论:这个民族当中没有丝毫教会之物。
对教会来说,存在于一个民族当中是一回事,存在于一个民族里面又是另一回事。例如,基督教会存在于那些拥有圣言,并运用教义来宣讲主的人中间。然而,如果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未存在于他们里面,也就是说,如果对邻之仁和植根于这仁爱的信并未存在于他们里面,如果教会的内在并未存在于其外在里面,那么他们里面仍就没有丝毫教会之物。教会并不在那些唯独处于脱离内在的外在之人里面;它也不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里面,以及那些在教义而非生活上承认主的人里面。从这个例子明显可知,对教会来说,存在于一个民族当中是一回事,存在于一个民族里面则是另一回事。
本章内义描述了在犹太民族当中和在该民族里面的教会。存在于该民族当中的教会性质由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的本分之名结合来描述,在该民族里面的教会性质则由犹大与他玛如同与一个妓女那样结合来描述。不过,此处省略了对这些事的详细解释,原因如前所述,即:它们会落入理解力的阴影中。理解力的阴影便在这些事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为教会的内在。谁知道对邻之仁在于意愿,并出于意愿而在于行为,由此而来的信在于感知?当这一切不为人知,尤其被人否认时,如那些认为唯信使人得救,无需仁爱行为的人所行的那样,此处在内义上所说有关在犹太民族当中和里面的教会内在之物与外在之物的结合的那些事便落入何等阴影之中。那些不知道仁爱是内在,因而是教会的本质之人距离理解这类观念的第一步还极其遥远,因而与天堂中无数难以形容的事物相距甚远,而天堂中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的事物是生命的全部,因而是智慧和聪明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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