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4865.“以为她是妓女”表它以为它们只是某种虚假。这从“妓女”的含义清楚可知,“妓女”是指虚假(2466, 2729, 3399节);因此,它表示这一事实:犹太民族出于其宗教表象将教会的内在无非视为虚假。“妓女”之所以表示虚假,是因为婚姻代表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其中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因此,儿子代表真理,女儿代表良善;女婿和儿媳,公公和婆婆,以其它许多亲属关系,照其亲密度而代表那些属于天上婚姻的事物。奸淫和卖淫因是这些的对立面,故表示邪恶与虚假;并且也实实在在是它们的对立面,因为那些在奸淫和卖淫当中度过一生的人根本不关心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纯正的婚姻之爱是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而奸淫和卖淫则源于邪恶与虚假的苟合,这种苟合来自地狱(参看2727-2759节)。
无论过去还是如今,犹太民族都只是将教会的内在事物视为虚假;这一事实就是犹大以为他的儿媳他玛只是妓女,并与她如同与一个妓女那样同寝所表示的。该民族的这种起源就代表了他们的宗教表象的起源和性质。显而易见,这个民族视教会的内在为妓女,或为虚假。例如,若有人告诉他们教会的这一内在真理:圣言的先知书部分所预言并且他们所等候的弥赛亚就是主,他们会把它当成虚假而完全加以弃绝。若有人告诉他们教会的这一内在真理:弥赛亚的国度不是世俗和短暂的,而是天上和永恒的,他们会声称这也是假的。若有人告诉他们,他们教会的宗教仪式代表弥赛亚及其天国,他们就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若有人告诉他们,教义的内在既是教义上同时也生活上的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他们认为这不过是一个谎言。其它一切例子也一样。事实上,仅仅暗示教会有一个内在,他们都会愚蠢地加以嘲笑。原因在于,他们唯独处于外在,事实上处于外在的最低层,也就是对尘世事物的热爱;困为他们比所有人都要贪婪,而这完全是世俗的。这种人绝无可能以任何其它方式看待教会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距离天堂之光比其他人类更遥远,因而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居于漆黑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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