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4224.器官形式不仅包括那些肉眼可见或通过显微镜所观察到的形式,还包括无法以肉眼看到或用任何人工设备所观察到的更精纯的形式。这些更精纯的形式更为内在,就是诸如属于内在视觉,在目的上属于理解或认知的那类形式。这些是无法测寻的,但仍是形式,也就是实质;因为视觉,甚至理性视觉离了某种事物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在学术界也是众所周知的,也就是说,没有实质,也就是主体,就没有任何模式,没有任何限定,也就没有以活跃的方式显现它自己的任何品质。这些无法测寻的更精纯或更内在的形式,就是那些形成并发出人的内在感官,以及产生其内层情感的形式。天上的内层事物就对应于这些形式,因为内层天堂对应于它们所发出的内在感官及其内层情感。不过,关于这些天堂及其对应关系,有很多事已向我透露,只是它们无法阐述清楚,除非各自予以单独阐述。因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继续阐述这个从前一卷就开始的主题,即人与大人的对应关系,以便让人最终不再凭任何推理,更不再凭任何纯粹的猜测,而是凭实际经验去了解他自己的存在状态,及其被称为灵魂的内在人,最终了解他如何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到那时,他将知道是什么使得人成为一个人,是什么将他与动物区别开来。另外,他将知道人如何使自己脱离与天堂并主的这种联结,并将自己与地狱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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