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3963.“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表对所有这些纯正真理的情感,也表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的教会。这从“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情感,也指教会(参看2362节)。至于是哪种情感和哪种教会,这可从加在“女儿”这个词上的事物明显看出来。例如,当加上“锡安”,即被称为“锡安的女儿(或译为锡安的女子)”时,所指的是属天教会;当加上“耶路撒冷”,即被称为“耶路撒冷的女儿(或译为耶路撒冷的女子)”时,所指的是属灵教会,其它情况也是如此。此处什么也没加,“女儿”就表示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的教会。因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构成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的一般真理,以及对这些真理的接受和承认;也就是说,雅各的上述“十个儿子”表示这些真理,如前所示。由于这些儿子之后,紧接着经上就提到女儿的出生,故从整个思路明显可知,这表示所有这些真理存在于其中的教会。
无论我们说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的教会,还是说属灵教会,又或说对所有这一切,也就是对所有这些一般真理的情感,意思都一样。因为教会存在凭的是对有良善在其中的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所源于的良善的情感,而不是凭着对没有良善在其中的真理的情感,也不是凭着对真理所未源于的良善的情感。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却未处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没有照真理生活的人声称他们属于教会,是大错特错了。他们虽在会众中,却在教会之外,因为他们陷入对邪恶的情感,而真理不可能与邪恶结合。他们对真理的情感并非源于主,而是源于他们自己;因为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意图利用真理赚取名声,由此赚取荣耀和财富。他们并不关心教会,也不关心主的国度,更不用说主了。而那些处于对真理所未源于的良善的情感之人也不属于教会,尽管他们也在会众中;因为他们处于属世良善,并未处于属灵良善,并且允许自己被引入各种邪恶和虚假,只要邪恶看上去像良善,虚假看上去像真理 (参看3470, 3471, 35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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