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3843.“在头生的之前把小的送出去”表对内层真理的情感要先于对外在真理的情感。这从拉结和利亚的代表清楚可知:拉结,就是此处的“小的”,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758, 3782, 3793, 3819节);利亚,就是此处的“头生的”,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3793, 3819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头生的之前把小的送出去”表示对内层真理的情感要先于对外在真理的情感。此中情形在前面已给予简要解释(3834节),并从下文可以进一步看出来。凡不知道人之状态的,可能会以为一旦人具有这两类真理,或将它们存在记忆中,不但与外在真理的结合会实现,而且与内在真理的结合也会实现。然而,在此人照着它们生活之前,结合是不存在的,因为生活会显示结合是否已经实现。
这同样适用于从小就植入在某人里面的一切事物。也就是说,它不会变成他自己的,除非他照之行事,并且是出于情感这样行。因为当他出于情感行事时,植入在他里面的东西就会进入他的意愿。然后,它不再出于记忆知识或教义、而是出于某种他所不知的快乐,可以说出于他自己的性情或本性而被付诸行动。因为人皆通过反复实践或习惯而获得这种性情或本性,并且实践或习惯来自他所学到的东西。因此,在他所吸收的事物凭教义从外在人进入内层人之前,与真理的结合是不可能产生的。当它们存在于内层人中时,他不再出于感官记忆、而是出于他所获得的性情行事,直到最后它们自动流入行为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铭刻在人的内在记忆中,由此所发出的事物看上去就像是天生的。这一点从人在童年时所学到的语言,以及从推理能力,同样从良知可以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教义的真理,甚至那些内层真理不会与人结合,除非它们属于生活。蒙主的神圣怜悯,关于这些问题的详细内容将在别处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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