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3528.“倘若我父亲摸我”表示感知的至内层。这从“摸”、因而感觉,以及“父亲”的含义清楚可知:“摸”、因而感觉是指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父亲”是指良善,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主。“摸”之所以表示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是因为一切感觉都与触觉有关,触觉来源于感知,并由感知产生。因为感觉只是外在感知,而感知只是内在感觉。至于什么是感知,可参看前文(104, 371, 495, 503, 521, 536, 1383-1398, 1616, 1919, 2145, 2171, 2831节)。此外,一切感觉和一切感知看似各种各样,其实都与一个共同和普遍的感觉,即触觉有关。不同种类的感觉,如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这些外在感觉,只是源于内在感觉,也就是感知的各种不同的触觉。这一点可通过大量经历来证实;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了它自己的地方会说明。由此明显可知,“摸”在内义上表示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此外,一切感知,也就是内在感觉,都出自良善,而非真理,除非它出自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因为主的神性生命流入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以这种方式产生感知。由此可见“倘若我父亲摸我”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良善、因而来自主之神性的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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