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0

310.“来自犹大支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属天的奥秘 #3381

3381.“都因亚伯

3381.“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嗓音”表示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通过试探实现的合一。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听从我的嗓音”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也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2833, 2836, 3251节);“听从我的嗓音”当论及主时,是指通过试探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合一,因为在圣言中,顺服被归于主与试探有关。此处提到亚伯拉罕听从是指22章关于亚伯拉罕所说的话,即:当神试验他时,对他说,带着你的儿子,把他献为燔祭(创世记22:1-2)。当亚伯拉罕听从祂的嗓音时,经上说:
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留下不给我。耶和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我必赐福给你,我必使你的种繁多,如同天上的星。(创世记22:12, 16-17)
“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留下不给我”(这就是“听从祂的嗓音”)表示人身或人性与神性通过最后的试探所实现的合一(参看2827, 2844节)。主在客西马尼园所说的话也证明,这就是“听从耶和华或父的嗓音”的意思:
我父啊,倘若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吧。然而,不要照我所愿的,只要照你所愿的。第二次又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非要我喝不可,就愿你的旨意成就。(马太福音26:39, 42;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但由于耶和华或父在祂里面,或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所以“听从耶和华的嗓音”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将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这也可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绵羊放弃生命。因此,父爱我,因我放弃生命,好再把它取回来。没有人从我这里夺去生命,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有权柄放弃它,也有权柄把它取回来;这个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5, 17-18)
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将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参看1663, 1668, 1690, 1691e, 1725, 1729, 1733, 1737, 1787, 1789, 1812, 1820, 2776, 3318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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