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内 义
3362.创世记21章对亚比米勒有过一次描述,那时他与亚伯拉罕立约,亚伯拉罕因他仆人所霸占的一口水井而指责他。在本章,几乎同样的事又发生在亚比米勒与以撒之间;并且在这方面也很相似,即:正如亚伯拉罕所做的那样,以撒也称他的妻子为他的妹子。由此明显可知,类似事件之所以再次发生,并再次被讲述出来,而且两次都提到了井,是因为某个神性奥秘隐藏在其中。如果某种神性事物没有隐藏在它们里面,那么了解这些事毫无价值。然而,内义教导隐藏在那里的东西和以下事实,即:主题是主通过真理与那些在祂天上和地上的国度里的人结合;通过更高层级的真理表象与天使结合;通过更低层级的真理表象,因而通过圣言与世人结合,圣言的内在意义和外在意义就包含这些表象。
神性真理本身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决不能被任何天使理解,更不能被任何世人理解,因为它们远远超出他们理解的整个范畴。然而,为了主可以与天使和世人结合,无论对天使还是对世人,神性真理都在表象中流入;当这些表象拥有神性真理在里面时,这些神性真理既能被接受,也能被承认。这个过程是按着适合每个人理解的方式实现的;因此,表象,也就是天使和人类的真理,都存在于三个层级中。这些就是包含在内义中的神性奥秘,这内义就在21章关于亚比米勒和亚伯拉罕所讲述的事件,以及本章关于亚比米勒和以撒所讲述的事件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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