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3102.“于是,骆驼喝完的时候”表示由对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光照所产生的承认。这从以下事实,以及“骆驼”和“喝”的含义清楚可知:“于是”和“完”这两个词表示随后的阶段,意味着前一个行为的结束和下一个行为的开始,如前所述(3093节),因而在此表示承认,如刚才所示;“骆驼”是指总体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节);“喝”在此和“打水”(参看3058,3097节),以及“给喝”(参看3071节)意思相同,即是指被光照。由此明显可知,“于是,骆驼喝完的时候”这句话表示由对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光照所产生的承认,就是对真理的承认。
真实情况是这样:凡从属世人(也就是从记忆知识或事实,或认知和教义事物,因为这些属于属世人)中被提升出来进入理性人,并在理性人中被接受的真理,必须先被承认它是哪一种,它与理性人中的良善是否一致。它若一致,就被接受;若不一致,就被弃绝。一个群组里有许多表面真理;但只有那些承认那里的良善,从而爱良善并被良善所爱的真理才被结合。然而,为叫它们被承认是向良善敞开的,属世人必须拥有光照在里面,这光照能使属世人一眼看到它们当中的每一个事物,从而可以作出一个选择。属世人中的这种光照虽来自良善,但仍经由真理而来(参看3094节)。这种光照就是“利百加给骆驼打水,让它们喝,或给它们喝”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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