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3094.“就说,我再为你的骆驼打水,直到它们喝完了”表示在光照属世人中的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方面的肯定回应。这从“骆驼”和“打”,即“打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中总体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节);“打”,也就是说,“打水”是指教导,以及光照(参看3058, 3071节)。显然,这是一个肯定的回应,因为她说,她会这样做,也的确这样做了,也就是说,她为骆驼打了水。此处论述的光照来自真理那一方;尽管事实上,它通过真理来自良善。至于对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光照,情况是这样:一切光照皆来自良善,因为被爱点燃的良善好比太阳的火焰,这火焰放射出热和光;而真理好比一个传送火焰之光的物体;因此,光照就来自这光。不过,来自这个源头的光如何,光照就如何。
除了真理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会接受良善;真理如何,接受就如何,因而光照也如何。因此,当光照经由真理而来时,这光照看似来自真理,仿佛是真理所固有的;而事实上,它属于良善,是良善以这种方式通过真理发光。此外,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光照还会进一步穿透并更深地影响我们,并产生一种较低层次的对真理的情感,稍后会讨论这种情感(3096节)。天堂之光经由主的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而来;它因经由主人性中的神性真理而来,所以不仅抵达属天人,还抵达属灵人,以智慧和聪明光照天上的所有人。由于这就是智慧和聪明的源头,所以圣言的内义大量论述了主人性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目前的情况下,内义论述了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最初光照,以及通过真理而来的良善的最初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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