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3091.“她急忙放低水瓶到她手上”表示凭能力所实现的接受者的顺服。这从“放低”、“水瓶”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放低”是一个顺服的行为;“水瓶”是指一个接受者(参看3068, 3079节);“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凭能力所实现的接受者的顺服”这句话的意思是,教义事物,认知和记忆知识或事实(它们都是接受者,3068, 3079节)预备自己去接受,因为一系列从属关系或一连串命令,因而一系列接受的准备,和由此而来的一系列顺服都是从生命的最初源头或起源,也就是主开始的。处于较低位置的事物必须顺服,因为它们应当为更高之物服务。没有它们的顺服,结合是不可能的。此处提到的“能力”来自真理;真理使下面的事物顺服。在圣言中,能力尤其被归于真理;因此,在内义上表示能力的“手”、“臂”和“肩”论及真理(参看878, 1085节)。能力看似来自真理;而事实上,能力本身通过真理来自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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