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264.在圣言中,“怀孕生子”当按纯粹的灵义来理解;也就是说,“怀孕”表示心之思维和想象,“儿子”表示真理。这从何西阿书清楚可知:
至于以法莲,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放弃生产、子宫和成孕。纵然养大儿子,我却必使他们丧子,甚至不留一个。我离开他们时,他们就有祸了。(何西阿书9:11-12)
此处“以法莲”表示那些拥有聪明,也就是理解真理的人;“儿子”表示真理本身。在何西阿书的别处,同样的话论及以法莲,也就是一个聪明,却变得愚拙的人:
生产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儿子破开子宫时,他未出现。(何西阿书13:13)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脸红!因为大海说,就是海上的保障说,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没有抚养少男,也没有养大少女。这风声一传到埃及,他们就为推罗的风声而阵痛。(以赛亚书23:4-5)
此处“西顿”表示那些拥有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但通过记忆知识摧毁它们,从而变得不生育的人。
同一先知书:
锡安未曾阵痛,就生产,疼痛未曾临到她,她就产下一个男孩。谁曾听见这样的事?谁曾看见这样的事呢?地岂能一日生产?耶和华说,我既使人临产,岂不让她生产呢?你的神说,我既使人生产,岂能使她闭胎呢?(以赛亚书66:7-9)
这论述的是重生,“儿子”同样表示信之真理。良善与真理因是从天上的婚姻孕育并生出的,故在马太福音被主称为“(儿)子”: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7-38)
得救之信的良善与真理被主称为“亚伯拉罕之子”(约翰福音8:39);因为如前所述(255节),“种”表示信;因此,“种”所出之“子”是信之良善与真理。这也是为何主自己就是“种”,所以祂自称“人子”,也就是教会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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