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2400.“告诉将要娶他女儿的女婿们”表示告诉那些处于能与对良善的情感结合的真理之人。这从“女婿”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婿”是指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是指真理(对此,参看2389节);“女儿”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参看2362节)。由于经上说他“告诉将要娶他女儿的女婿们”,所以这句话表示告诉那些处于能与对良善的情感结合的真理之人。它们因能被结合,故被称为他的“女婿”;但由于它们还没有被结合,所以经上说“将要娶他女儿的”。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里的第三种人,即那些知道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事实上,教会里有三种人:第一种是那些过着仁之良善的生活之人,他们由“罗得”来代表;第二种是那些完全沉浸于虚假和邪恶,极力弃绝真理和良善的人,他们就是“所多玛人”所代表的人;第三种是那些的确知道真理,却仍陷入邪恶的人,他们在此由“女婿”来表示。这最后一种人主要是那些教导人的人,但他们所教导的真理没有更深地扎根下来,只是死记硬背。他们学习真理,炫耀他们的知识纯粹是为了地位和利益。对这种人来说,含有真理之种的土壤是爱自己和爱世界,所以他们对真理的信仰不过是这些爱所产生的一种说服。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描述这种说服的性质(2682, 2689, 3895节)。这些人在此以女婿来描述,他们一点也不相信所多玛会倾覆,反而加以嘲笑。他们心里的信仰也具有这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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