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2021.“作永远的约”表示与这些人的结合。这从“约”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所述(665, 666, 1023, 1038节)。这种结合是与那些被称为“种”的人的,这一点从提到“种”之后,“约”紧随其后到来的事实,以及本节经文第二次提到“约”清楚可知。第一次提到的“约”论及耶和华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第二次提到的“约”论及与那些系“种”之人的结合。为了对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以及主通过仁之信与人类的结合形成一个更清晰的概念,让我在此处和下文将前者称为合一(union),将后者称为结合(conjunction)。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之间存在一个合一;而主与人类之间通过仁之信存在一个结合。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耶和华或主是生命,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要成为生命,如前所示(2004节);生命与生命之间存在合一,或说生命与生命合一。而人不是生命,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也如前所示(1999, 2004节);当生命本身流入生命的接受者时,结合就产生了,因为生命会适应接受者,如同主动力适应被动力,或如同本身活着的事物适应本身是死的,但从本身活着的事物活过来的事物。主因与工具因(正如它们被称谓的)的确看似结合在一起,仿佛它们是一体。然而,它们不是一体,因为它们各自独立存在,也就是说,主因单独为一体,工具因也单独为一体。人不是靠自己活着,而是主以其怜悯将他联结于祂自己,由此使他活到永远。由于主与人如此不同,所以两者的关系被称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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