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864.“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表示主的内层人与祂的内在人或耶和华的结合。这从“约”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面所解释的(665, 666, 1023, 1038节)。由于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它表示内在结合。主越来越走向与耶和华祂的父的结合和合一,直到最终祂成为一;也就是说,人身或人性本质本身也变成耶和华,耶和华是主的内在人本身。这些事由耶和华与亚伯兰所立的约来代表。谁都能看出,耶和华从不与人立约,因为这违背神性。人算什么,不就是可鄙、肮脏的东西,凭自己只会思想和实行邪恶吗?他所行的一切良善皆来自耶和华。由此可见,这约,和与亚伯兰的后代所立的其它约一样,只是神性和神国度的属天事物的一个代表。此处与亚伯兰所立的约代表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即耶和华的结合。它代表主的内层人与祂的内在人,即耶和华的结合,这一点从前面的讨论(1659:2, 1661:5, 1707:5, 1708, 1729:2, 1732, 1737, 1738, 1793:1, 1815节)明显可知,即:主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越来越与祂自己结合和合一。前面(1701-1702, 1707节)已阐明何为主的内层人,即:内层人是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中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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