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824.“一头小母牛”表示外在属天事物的代表,“一只母山羊”表示内在属天事物的代表,“一只公绵羊”表示属灵-属天事物的代表,这从这些祭物清楚可知,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祭物时(2180:2, 2830, 3519, 9391, 10042节)再予以讨论。有外在属天事物和内在属天事物,也有属灵-属天事物。外在属天事物是指那些属于外在人的事物,内在属天事物是指那些属于内在人的事物,而属灵-属天事物是指那些源于外在和内在属天事物的事物。属天之物本身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这属天之物从主流入,事实上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在内层人中,它被称为内在属天之物;而在外在人中,它被称为外在属天之物。外在属天之物就是对良善的一切情感,事实上也是来自对良善的情感的一切快乐。只要这两者,就是对良善的情感和源于它的快乐拥有爱和仁之良善在里面,它们就拥有属天之物在里面,还拥有幸福。但属灵-属天之物是对真理的一切情感,这情感拥有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由对良善的情感所生的对真理的情感在里面;因此,它是拥有仁在里面的信,或由仁所生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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