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718.“连他弟兄罗得和他的财物也都带回来”表示外在人和属于它的一切。这从“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1428, 1547, 1563, 1698节)多次说明,“罗得”是指外在人。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为外在人,因为人们以为唯独属于肉体的事物构成外在人,如感觉能力,即触觉、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以及食欲和快乐。但这些构成最外在的人,也就是纯粹的肉体。准确地说,外在人是由属于记忆的事实知识和属于充满这人的爱的情感,以及属于灵的感觉能力,连同灵所享有的快乐构成的。严格来说,这些东西构成外在人或外层人,这一点从来世的人,也就是灵人清楚看出来。这些灵人同样有一个外在人,一个内层人,因而有一个内在人。肉体可以说只是一种易腐烂、可分解的遮盖物或外壳,它的存在是为了使人可以真正活着,并且属于他的一切可以变得更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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