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496.“以致我把她取来要作我的女人”表示如此祂可能向将要与属天之物结合的真理施暴了,或说祂可能因无知滥用了将要与属天之物结合的真理,这从刚才的阐述,以及前面(12:13;1475-1476节)的阐述清楚可知。至于与属天之物结合的真理,情况是这样:就本身而言,童年时期所学的真理只是为接受或注入属天之物而设计的器皿。真理凭自己并没有生命,只从流入它的属天之物获得生命。属天之物是爱和仁;这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由于一切真理皆来自这个源头,所以真理只是一种器皿。更重要的是,在来世,真理也明显将自己呈现为一个器皿;在那里,人们关注真理的角度从来不是真理,而是真理里面的生命;换句话说,他们从真理里面由爱和仁构成的属天事物的角度来看待真理。正是这些事物使得真理变得属天并被称为属天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何为直觉真理,以及对主来说,直觉真理打开了一条通往属天事物的道路。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是一回事,理性真理是另一回事,而直觉真理又是一回事,它们一个接一个到来。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是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的产物;理性真理是逻辑推理所证明的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而直觉真理则与“事情就是如此”的一种内在感知相联结。主在童年时期就接受这种真理,并且它在主里面打开了通往属天事物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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