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30.人若想从世界变得智慧,就会以感官事物和记忆知识为他的“园子”;他的“伊甸”是爱自己和爱世界;他的“东方”是西方,或他自己;他的“幼发拉底河”是他的一切记忆知识,这是被定罪的;他的“第二道河”,就是“亚述”所在之地,是导致虚假的疯狂推理;他的“第三道河”,就是“古实”或“埃塞俄比亚”所在之地,是他所作出的由邪恶和虚假构成的假设,这些假设是他对信的认知;他的“第四道河”是由此产生的智慧,这种智慧在圣言中被称为“巫术”。这就是为何表示记忆知识的“埃及”,在知识沦为巫术以后,便表示这种人,因为从圣言可以看出,他想从自己变得智慧。以西结书如此描述这种人: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为自己造的。埃及地必凄凉荒废,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因为他说,这河是我的,是我所造的。(以西结书29:3, 9)
像这样的人在以西结书也被称为“阴间(即地狱)伊甸的诸树”,在该先知书,经上还以这些话来论述法老或埃及人:
我将他扔下地狱(经上或译为阴间),与下坑的人在一起。在这样荣耀昌大上,在伊甸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地府,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与被剑刺死的人一同躺卧。这就是法老和他的群众。(以西结书31:16, 18)
此处“伊甸的诸树”表示取自圣言的知识和认知,他们通过推理以这种方式亵渎了这些知识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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