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0814.这时,我被与同我在一起的天使谈论各种统治。统治分为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存在于那些按各家各户各宗族分开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存在于那些住在一个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按各家各户各宗族分开居住的人当中,拥有统治权的,是宗族之父,他下面的各个家族之父,以及这些家族下面的各个家庭之父;“宗族之父”描述的是各个家族,以及出自这些家族的各个家庭所源自的那个人。但所有这些领袖都出于爱行使统治权,就像父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父亲会教导孩子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事,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他们变成自己的臣民或家仆;相反,他喜欢他们像儿子顺从自己的父亲那样顺从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宗族之父出于比儿子的亲生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这种统治也存在于天堂中,因为这是属于主的一种统治。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们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们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世界,而不是天堂。这时,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由各家各户组成的宗族就有必要聚成一体,建立各种形式的政府。因为这爱增长到何等程度,各种邪恶,如对一切反对他们之人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欺骗和残暴,就增长到何等程度。此外,这爱具有这样的性质,缰绳越放松,它就越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主宰的人都想统治全世界所有人,人人都想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它也不在那里停止;人人还都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现代的巴比伦可以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就像天堂不同于地狱那样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
不过,尽管自我之爱的统治在按社群生活的人当中具有这种性质,但对邻之爱的统治仍存在于王国里面,在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这些人在天堂也是分各家各户各宗族居住的,尽管他们在社群里一起生活;但他们是照着属灵的关系,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关系如此生活的。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人将在别处被提及。
10814a.下一章末尾我们将描述星空中的这第六颗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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