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0027.“用你的指头抹在坛角上”表主的神性能力,这能力来源于祂自己。这从“坛角”和“指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角”(horns)是指能力(参看9081, 9719-9721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或主里面的神性良善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指头”是指能力(7430节)。它之所以表示祂自己的能力,也就是源于祂自己的能力,是因为做这一切的是摩西,而摩西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9372, 9806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用你的指头”。血之所以首先抹在坛角上,是为了可以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实际能力;因为一切事都是通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能力而做到或成就的;离了这种能力,任何事都不能成就(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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