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9338.“承受那地为业”表直到处于良善,因而重生之时。这从“承受”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承受”是指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如下文所述;“地”,即此处的迦南地,是指主的国度,因而是指天堂(参看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因此,“承受那地为业”表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天堂。当论及天堂时,“一个继承人”尤指一个从主拥有生命的人(2658, 2851, 3672, 7212节),因而是指一个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从而已经重生的人。当一个人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时,他就在天堂中,因而重生了(参看9274节,以及那时所引用的章节)。
“承受”当论及天堂时,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4, 35, 40)
此处“承受主的国或天堂”是指着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实际的仁之良善也按次序被列举出来;最后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那些行善的人被称为主的“弟兄”(6756节);因为良善就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主。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而不是说“弟兄中的一个身上”。
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这话论到那些得胜的人,经上说他们“必承受这些为业”,他们还被称为“儿子”,因为他们就是继承人;“得胜”表示用良善和真理去争战;因为邪恶通过良善被战胜;虚假通过真理被战胜。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9277节)。以赛亚书:
那投靠我的必承受地土,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由此明显可知被划分为十二份地业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迦南地表示什么(约书亚记14到19章;以西结书47:13-22;以及48章)。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十二支派”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节)。因此,十二份地业表示天堂及其众天堂和其中的社群,它们根据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而彼此分隔开(7836, 7891, 7996节);因此,这些地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主,因而就是天上的主的良善本身。
因为天堂只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天上的天使是接受良善中的真理者;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构成天堂。而且(这是一个奥秘),主不会与一位天使同住,除非住在与这位天使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中。主以同样的方式与一个人同住;因为神性真理必住在属神之物中,而不住在属任何人的自我之物中。在约翰福音,主论到祂自己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结合时所说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 23)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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