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09

309.“看哪,已经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属天的奥秘 #8979

8979.“他若是一

8979.“他若是一个女人的主人”表与快乐联结的真理。这从“主人”和“女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主人”是指真理,如下文所述;“女人”是指良善,但在此是指快乐,也如下文所述。“主人”之所以是指真理,是因为“主人”在此是指作为一个女人的男人(或丈夫)的奴仆,“奴仆”和“女人的男人(或丈夫)”在内义上都表示真理(关于“奴仆”表示真理,参看8974节;关于“男人”也表示真理,参看3134, 3309, 3459, 7716节)。“女人”之所以表示快乐,是因为“男人的女人(或妻子)”在内义上表示良善(915, 2517, 4823, 6014, 8337节)。但由于来自以色列人的奴仆代表虽拥有教义真理,却没有相应的良善的外在教会成员(8974节),因为他行真理不是为了真理,行良善不是为了良善,而是为了回报,故他所行的真理或良善里面有自我的思想;这种思想与良善无关,只与快乐有关;因为就灵义而言,除了属于爱主爱邻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可被称为良善。诚然,这种良善在属世人里面也表现为快乐;但使它成为良善的,却是它里面的属灵之物。
为进一步了解这一切的性质,要牢记这一点:内在教会成员的行为源于仁爱,因而源于对邻舍的爱与情感;而外在教会成员的行为不是源于仁之良善,而是源于信之真理,因而不是源于对邻舍的爱与情感,而是源于服从,因为这类行为是被命令的。因此,内在教会成员是自由的,而外在教会成员相对来说就是一个奴仆;因为出于爱与情感行事的人是出于自由行事(2870-2893节);而出于服从行事的人则不是出于自由行事,因为服从不是自由。这就是出于仁之良善行事的人是一个真正的属灵教会成员的原因;故在圣言中,他由以色列来代表。然而,出于信之真理,而非仁之良善行事的人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属灵教会成员,而是相对来说是属灵教会成员的奴仆;故他由被称为“希伯来奴仆”的奴仆来代表,因为他是从以色列人那里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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