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7524.“成了起脓疱的疮”表所导致的污秽和亵渎。这从“疮”和“起脓疱”的含义清楚可知:“疮”是指出于邪恶的污秽;“起脓疱”是指邪恶所导致的亵渎。人体的疮对应于邪恶所导致的污秽,脓疱对应于亵渎。更有甚者,凡恶人在世上未处于能接受信之良善和真理的状态,它们就会长在他们身上。正是为了这种状态,主防止恶人的邪恶爆发为这类疾病
“疮”表示污秽和亵渎,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这些经文:
第一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地上,它就成了恶而且毒的疮,生在那些有兽印记的人身上;第五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兽的宝座上,他们因自己的疼痛和疮,就亵渎天上的神。(启示录16:2, 10-11)
申命记:
耶和华必用埃及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甚至你因眼中所见、因你所要看到的事,必致疯狂。耶和华必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长毒疮无法医治。耶和华必将你和你所立来管你的王领到你所不认识的民族去。(申命记28:27, 34-36)
“埃及的疮“表污秽和亵渎;由于也表示亵渎,故经上说“你因眼中所见,必致疯狂”,因为凡亵渎神的人都是不健康或疯狂的。
各种不同的疮被称为“痔疮、牛皮癣与疥”;它们表示由邪恶所生的如此多各种不同的虚假;“膝上腿上所长的毒疮”意思差不多一样。由于它们表示虚假,故经上接着说“他们所立来管他们的王被领去”;因为“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1672, 2015, 2069, 3009, 4581, 4966, 5044, 6148节)。利未记(13章)所提到的大麻疯的疮,如“疖子”、“脓肿”、“疹子”、“火毒”、“癣”、“红白疮”也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大麻疯”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亵渎(6963节)。
“伤口或伤”也表示这类事物,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伤口、青肿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挤净,没有包扎,也没有用膏油滋润。(以赛亚书1:6)
诗篇: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溃烂发臭。(诗篇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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