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661.“从诸天之下毁灭一切肉体,就是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表示上古教会的所有后代都要自我毁灭。这从刚才的阐述和前面关于他们的描述(560, 562-563节)清楚可知,即:他们通过遗传从历代祖先那里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心理构造:他们比其他人都更充满可怕的说服。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将其所掌握的信之教义浸没于他们的欲望,由此变成这个样子。而那些没有信之教义,完全活在无知中的人则完全不同;这些人不能如此行,因而不能亵渎圣物,从而关闭余剩的道路。所以,他们无法赶走主的天使。
如前所述(561节),余剩是指一切纯真、一切仁爱、一切怜悯和一切信之真理,这些都是一个人从幼年开始从主那里获得、学到的。其中的每一个事物都被珍藏起来;如果一个人没有获得它们,那么纯真、仁爱或怜悯不可能存在于他的思维和行为中,因而良善和真理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时,他将比任何凶猛的野兽都更坏;他若原本有这类事物的余剩,却以污秽的欲望和可怕的说服关闭了这条道路,以致余剩无法运作,也会是这样。大洪水前自我毁灭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由“诸天之下的一切肉体,就是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来表示。
如前所示(574节),“肉体”总体上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生命气息”总体上表示一切生命,但严格意义上表示那些已重生之人的生命,因而在此表示上古教会的最后一代。他们在此被称为“生命气息”,或如下一章(创世记7:22)被称为“鼻孔有生命之灵气息的”,是因为尽管他们当中没有信之生命,但他们仍从其祖先那里获得了教会之种的某种东西,只是将其扼杀了。“诸天之下的肉体”表示纯肉体之物,“诸天”是指构成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之物。当这些事物与肉体之物分离时,人就再也无法存活了。支撑人的,是他与天堂的结合,也就是经由天堂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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