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09

309.“看哪,已经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属天的奥秘 #6353

6353.“他们的剑

6353.“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表教义事物用来摧毁仁爱行为,从而摧毁仁爱本身。这从“强暴的器械”和“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强暴的器械”是指用来摧毁仁爱的事物,“器械”是指服务类的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强暴”是指对仁爱的摧毁,稍后会看到这一点;“剑”是指教义事物,或宗教教义。因为“剑”是指用来与虚假并邪恶争战的信之真理(参看2799节);因此,“剑”是指教义事物或宗教教义,在此是指用来与真理并良善争战,并毁灭它们的教义,因为这就是那些捍卫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行的,仁爱的对立面在他们当中盛行。
  被那些捍卫唯信的人用来摧毁仁爱行为的宗教教义主要是这些:人得救靠的是唯信,无需仁爱行为;这些行为是没有必要的,人甚至能在他临死的最后一刻靠着唯信得救,无论他整个一生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因此那些所行的只是残忍或抢劫或奸淫或亵渎的人都能得救。所以救恩只是进入天堂的准许,这意味着除了那些在生命结束时领受这恩典的人外,没有人被准许进入;这也意味着有些人凭神的怜悯而被拣选,有些人则被无情地诅咒。然而,事情的真相是,主不拒绝任何人上天堂。人们所过的生活和这种生活的交流(它们在天堂被地上的接受者感知为气味)使得他们完全不可能住在那里,因为他们在天堂被他们所过的生活折磨,比他们在最深的地狱更甚。
  “剑”表示进行争战并杀戮的虚假,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启示录6:4)
  又:
  用剑杀人的,必被剑杀。(启示录13:10, 14)
  “强暴”是指向仁爱所施的暴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强暴人已归无有,亵慢人已经灭绝;一切使罪孽成形的都被剪除。他们用一句话就定了人的罪,为在城门口断是非的设下罗网,用虚无的事屈枉义人。(以赛亚书29:20, 21)
  在这段经文中,“强暴人”在原文是用另一个词来表达的;不过,这个词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强暴人”是指向仁爱施暴的人,这一事实由“用一句话就定了人的罪”和“屈枉义人”来表示。
  同一先知书:
  他们的行为都是罪孽;强暴的行为就在他们手中。你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6, 7)
  此处“强暴”是指向仁爱所施的暴力,这种暴力也由“流人的血”来表示(参看374, 1005节)。又:
  你地上不再有强暴,境内不再有荒凉和毁灭。(以赛亚书60:18)
  此处“强暴”表示对仁爱的摧毁,因为结果就是地上,也就是教会里的荒凉和毁灭。
  耶利米书:
  我宣告有强暴和毁灭!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耶利米书20:8)
  此处“强暴”也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暴力,因而表示对仁,以及信的摧毁。以西结书:
  这地满了流血的审判,城邑满了强暴。(以西结书7:23)
  “流血的审判”表示对信的摧毁,“强暴”表示对仁的摧毁。
  又:
  他若生一个强暴的儿子,是流人血的,行了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在山上吃了,并玷污同伴的妻,欺压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却向偶像举目,并行可憎的事,取利息,索取高利;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必要死亡。(以西结书18:10-13)
  此处描述了“一个强暴的儿子,是流人血的”,所列举的恶行都是他所摧毁的仁爱行为;因此,“一个强暴的儿子,流人血的”就是一个摧毁仁与信的人。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心中图谋奸恶,终日聚集要争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耶和华啊,保守我脱离恶人的手!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愿鼓舌伤的人不能立定于地上;祸患必猎取强暴的人,将他打倒。(诗篇140:1-4, 11)
  “强暴的人”表示那些摧毁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的人;“他们终日聚集要争战;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祸患必猎取他,将他打倒”表示他们与这些真理并良善争战。除此之外,其它地方也提到“强暴”(如以西结书12:19; 约珥书4:19; 玛拉基书2:16, 17;西番雅书3:4; 诗篇18:48; 55:9-11; 58:3-6; 申命记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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