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5256.“说,这不在乎我”表它并非只来源于人。这从“不在乎我”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在乎我”,或不属于他,当论及“约瑟”所代表的主时,是指它并非只来源于人,而是来源于神性;因为神性预见、因而知道某个事物里面包含的东西。主在世时的确拥有预见和提供;这二者虽存在于人身里面,却来源于神性。但自祂得了荣耀之后,这些只来源于神性,因为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就其本身而言,这人身只是从神性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而主荣耀了的人身,或祂的神性人身,并非从神性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而是那生命的实际内在存在;由此发出之物就是生命。这就是天使们对主所持的观念;但如今基督教会成员进入来世后,思想主时几乎都如同思想其他人,或说对主的概念如同对其他人的概念。他们不仅认为主与神性分离,尽管他们的确将神性归于祂;还认为祂与耶和华分离。此外,他们还认为主与从祂发出的那圣者是分离的。诚然,他们也说“一神”,但却思想三;并实际上将神性分为三。因为他们将神性划分为独立的位格,称每个位格为神,并将一个明晰的权属归于每个位格。因此,在来世,据说基督徒拜三位神,因为他们思想三位,无论他们如何谈论一位。
但那些曾是外邦人,并皈依基督教的人在来世只崇拜主;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不可能是别的人,只能是那在世上将自己显为一个人的至高神,这至高神就是一个神性人。他们还认为,他们若没有对至高神的这种观念,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观念,因而不能思想神,进而不能认识祂,更不可能爱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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