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5084.“护卫长府内的”表解释中的首要事物。这从“护卫长”的含义清楚可知,“护卫长”表示解释中的首要事物(4790,4966节)。故此处的意思是,这两种感官印象被解释中的首要事物,也就是说,被在内义上属于圣言的事物抛弃。当解释中的首要事物不再依赖感官印象时,就说感官印象被抛弃了;因为感官印象,以及直接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印象都是错觉。感官是在人里面起主导作用的一切错觉的源头,它们就是很少有人相信信之真理,并且属世人反对属灵人,也就是外在人反对内在人的原因。因此,如果属世人或外在人开始统治属灵人或内在人,信的事物就不再被相信;因为错觉会给它们蒙上阴影,恶欲则会窒息它们。
很少有人知道何为感官错觉,也很少有人相信它们给理性事物,尤其信的属灵事物蒙上如此大的阴影,以致这阴影会抹除它们。当此人同时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产生的欲望为乐时,这种情况尤其会出现。这个主题可举例来说明,首先说明何为纯属世的感官错觉,也就是自然界的事物;然后说明何为在属灵事物上的感觉错觉。
⑴这是一个纯属世的感官错觉,或自然界的事物:相信太阳每天绕地球一圈,天空和所有星星也是。人们可能会被告知,如太阳这样的浩瀚火海,而且不仅太阳,还有不计其数的星星每天绕地球一圈,却不经历彼此间的任何位置变化,是不可能的,因而是无法想象的。另外,他们可能还被告知,从行星系统可以看出,地球通过绕轴自转和公转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旋转。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得到确认:行星也是地球,其中有些带有围绕它们旋转的卫星;如观察所表明的,它们也像我们的地球那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旋转。然而,很多人仍有一种感官错觉,即:事情真如眼睛所看到的那样。
⑵这是一个纯属世感官错觉,或纯自然界的事物:大气是一个实体,只是逐渐变得越来越稀薄,直到大气不再有,真空出现。当唯独请教人的外在感官时,这外在感官不会告诉他别的。
⑶这是一个纯属世感官错觉:种子所拥有的长成花、木并自我繁殖的能力自创世之初就被赋予它们,这种最初赋予使得一切事物开始存在并持续存在。人们可能会被告知,没有什么东西能持续存在,除非它不断照以下法则不断存在,即: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以及凡与先于自身的某种事物没有联系的事物都会化为乌有,不复存在。尽管他们被告知这一切,但他们的身体感官和依赖于这些感官的思维却不理解。他们也不明白,每一个事物正如它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也就是说,经由灵界从神性而来的流注而存在那样持续存在。
⑷这产生了另一个纯属世的感官错觉,即:被称为单子或原子的单一实体是存在的。因为属世人以为凡被他的外在感官所理解的,都是一个单一实体,根本不是别的什么。
⑸这是一个纯属世错觉:一切事物皆属于并来自自然界,并且自然界的确有超出人类理解范畴的更纯粹、更内在的方面。但若有人说,属灵和属天之物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或之上,这种观念就会被弃绝;因为人们信的是:一个事物若非是自然的,就不存在。
⑹这是一个感官错觉,唯有身体拥有生命,当身体死亡时,生命也就灭亡了。感官根本就不明白,内在人存在于外在人的一切细节中,内在人在自然界里面,就在灵界。结果,它们因对此没有概念,故不相信死后内在人仍活着,除非它再度披上肉体(5078,5079节)。
⑺这又产生了一个感官错觉:人和动物一样,死后不可能再活着,因为动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没什么两样,唯一区别在于:人是更完美的生物。感官,也就是依赖感官思考并由此得出结论的人不明白,人在动物之上,比动物优越,拥有更高层的生命,因为他不仅能思想事物的原因,还能思想神性,也能通过信和爱而与神性联结,以及接受由此而来的流注,并将所流入之物变成他自己的。因此,由于人对来自神性的这种流注的回应,人是有可能接受它的,而动物根本不能。
⑻这产生另一个错觉:实际活在人里面的,即所谓的灵魂,只是某种像空气或火焰样的东西;当人死去时,这种东西就会消散。此外还有一种错觉:灵魂要么在心脏,要么在脑部,要么在其它部位,它从那里掌控身体,好像这身体是一台机器。感官人不明白,内在人存在于外在人的每一部分中,眼睛不是凭自己看见,耳朵不是凭自己听见,而是凭内在人。
⑼这是一感官错觉:光和热没有其它源头,只可能源于太阳或物质的火。感官不明白,含有聪明在里面的光和含有天堂之爱在里面的热是存在的,所有天使都沐浴在这光和热中。
⑽这是一个感官错觉:人以为他凭自己活着,或生命被赋予他;在感官看来的确如此。感官根本就不明白,唯独神性凭自己拥有生命,因而唯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世上的生命只是接受它的形式(参看1954,2706,2886-2889,2893,3001,3318,3337,3338,3484,3742,3743,4151,4249,4318-4320,4417,4523,4524,4882节)。
⑾感官人误以为奸淫是可允许的,因为其感官使他认为婚姻的存在只是为了养育子女所需的秩序,只要不破坏这秩序,谁是孩子的父亲无关紧要。他还误以为婚姻状态与同某人发生性关系或淫乱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婚姻是被允许的。正因如此,他也相信,若非基督教界依据圣经来禁止,他娶数个妻子并不违反秩序。若被告知,天上的婚姻和地上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拥有任何婚姻之物在里面,除非他处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并且真正的婚姻绝无可能存在于一个丈夫和数个妻子之间,因而婚姻本身是神圣的,感官人就会弃绝这一切,视为毫无价值。
⑿这是一个感官错觉:主的国或天堂类似地上的国,那里的喜乐和幸福在于比别人更伟大,因而比别人更有荣耀。因为感官人根本就不明白最小的就是最大的,为末的就是为首的是什么意思。这种人若被告知,在天堂或天使当中,喜乐在于为他人的福祉而服务,毫无功德或回报的想法,就会感到被迎头一击,仿佛这是悲哀的事。
⒀这是一个感官错觉:善行值得赏赐,甚至为了自我而向人行善也是一种善行。
⒁这也是一种感官错觉,人唯信得救,信能存在于没有仁的人里面,死后保留下来的是信仰,而非生活。其它很多例子也一样。因此,当感官在人里面主导从神性获得启示的理性时,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并陷入黑暗。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在感官证据基础上的每一个结论都被视为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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