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4683.“告诉他哥哥们”表当着那些持分离之信之人的面,或对着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这从“约瑟的哥哥们”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瑟的哥哥们”是指从仁转向信的教会,或抽象意义的信之事物,如前所述(4665, 4671, 4679节);在此是指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因为接下来的话,即“他们就越发恨他”表示更大的蔑视和憎恶。关于这个教会,真相是这样:在该教会存在之初,其成员宣讲仁爱。不过,他们如此行仅仅基于教义,因而基于记忆知识,而非仁爱本身,因而基于情感或发自内心。随着时间推移,当仁爱与情感在他们心里被抹去时,他们就宣讲信仰;最后,当仁爱荡然无存时,他们就只宣讲信仰,声称这没有行为的信仰能使人得救。这时,他们不再将行为称作仁爱行为,而是称作信仰行为,美其名曰“信仰的果实”。
诚然,该教会成员以这种方式将仁与信联结起来,但他们只是基于教义,而非生活如此行。由于他们丝毫不将救赎赋予信仰生活,或良善,只将其赋予信仰(尽管他们从圣言,以及他们自己的理解力清楚知道,没有生活,教义什么也不是;或没有果实,信仰什么也不是),所以他们将信仰的拯救能力赋予信仰。因此,他们也以这种方式放弃信仰的果实;殊不知,一切信心都是因生活的目的而存在的;纯正的信心只能存在于良善中,错误和虚假的信心甚至有可能存在于邪恶中。他们为了进一步将信与仁分开,还坚持声称:一瞬间的信心就能使人得救,即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无论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尽管他们知道,死后,每个人的生活仍与他同在,各人将照各人的生活行为受审判。从这几句话可以看出,与仁分离之信是何性质,因而视信仰而非信仰生活为本质的教会是何性质。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几章进一步论及由此,如同从其源头那样流出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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