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4180.“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表若不是神性和神性人身。这从“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以撒所敬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我父亲的神”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圣父”是指神性良善,“圣子”是指神性真理(2803, 3704节),在此是指每种本质的神性良善;“亚伯拉罕的神”是指被称为神性本质的神性本身,因为亚伯拉罕代表神性本身方面的主(2011, 3439节);“以撒所敬畏的”是指神性人身。经上之所以用“敬畏的”这个词,是因为它所表示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对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来说,神性真理含有害怕、恐惧、惊恐在里面,不像不会使人害怕的神性良善。在本章后面出现的这个词意思也一样:
雅各就指着他父亲以撒所敬畏的起誓。(创世记31:53)
由于现在拉班已经与雅各分离,也就是说,居间或中间良善与神性良善分离,所以拉班处于这种状态:他想加害,这一点从论到拉班的事明显看出来。正因他的状态是这样,所以经上才说“以撒所敬畏的”。谁都能看出,“以撒所敬畏的”表示以撒的神,还能看出,拉班处于这种状态。以撒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尤其代表该人身的神性理性(参看1893, 2066, 2072, 2083, 2630, 3012, 3194, 3210, 3704节)。
就前面所说出自主的神性真理含有恐惧在里面,不像神性良善而言,情况是这样:从主所发出的神圣本身拥有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里面。这些不断从主发出,是闪耀在诸天堂的光之源头,因而是闪耀在人类心智中的光之源头。因此,它们就是智慧和聪明的源头,因为这些就存在这光里面。但这光或智慧和聪明照众人的接受方式而感染他们。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不接受神性良善,因为他们没有爱或仁;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是爱和仁的显现。然而,神性真理甚至能被恶人接受,不过仅被他们的外在人接受,不被他们的内在人接受。
这就像出自太阳的热和光。属灵之热是爱,因而是良善;而属灵之光是信,因而是真理。当接受太阳的热时,树和花就会生长,长出叶子,开花、结果或种子。这一切发生在春夏时节。然而,当不接受太阳的热,只接受光时,什么东西也不长,而是万物萧条,如秋冬时节的情形。这同样适用于出自主的属灵之热和光。人若如春夏一般,便会接受从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并结出果子;但若如秋冬一般,就不会接受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因此结不出果子。然而,他仍能接受光,也就是说,仍能知道信仰或真理的事。冬光具有和夏光同样的效果,因为它也产生五彩缤纷的景象,使它们显眼,和夏光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渗透到内层,因为它里面没有热,因而万物无法生长。
因此,只接受光,不接受良善,就如同物体不接受热。仅仅外在形式和这形式的美丽从光被接受,以致它们里面是冷的;当里面是冷的时,它们就都不活跃,当光照进来时,可以说看上去就像畏缩和战栗。这就是那些在活物中造成害怕、恐惧、惊恐的。这种对比能使人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恶人所体验的害怕、恐惧、惊恐的性质。也就是说,这些感觉不是神性良善的产物,而是神性真理的产物;当人们不接受神性良善,却接受神性真理时,它们就会出现。这种对比也能使人理解,缺乏良善的神性真理无法渗透到内层,而是仍附着于最外层,也就是附着于外在人,主要附着于属外在人的感官部分。不仅如此,它还使人理解人有时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漂亮,但在内在形式上却污秽可憎。由此也可以看出许多人当中信仰的性质,他们声称信就得救,无需善行或好行为,也就是没有善意和好行为。
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不是从神性本身发出。这是一个奥秘,至今尚未公开。这个奥秘的含义如下:在主降世之前,神性本身就流入整个天堂;由于那时天堂大部分是由属天之人,也就是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组成,所以神全能的流注提供了照耀在天上的光,以及伴随这光的智慧和聪明。但人类远离爱与仁的良善后,那光就不再可能经由天堂被提供了,因而智慧和聪明也不可能深入到人类这里。由于这个原因,为了人类能得救,主有必要来到世上,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以便就其神性人身而言,祂也能变成神性之光,从而光照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祂自永恒就是光本身,因为穿越诸天堂的神性本身就是那光的源头。正是神性本身披上人身,使这人身变成神性;一旦这人身变成神性,祂由此不仅能将光带给属天天堂本身,还能带给属灵天堂,也能带给人类,人类曾接受、现仍接受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里面的神性真理。这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综上所述,清楚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4,9等)
“道”(即圣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然而,主就两个本质而言,都是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3704节)。因为神性良善无法被任何,甚至任何天使接受,只能被主的神性人身接受,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但神性真理能被接受,尽管只是形式上有可能存在于接受者当中。神性良善能居于这神性真理里面,只是因接受而方式各不相同。
当人读到“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这些话时,这就是呈现在天使脑海中的奥秘。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及其每个细节里面含有多少天堂的成分,尽管这些成分无一显现在字义中;还可知与人的智慧相比,天使智慧多么优越;天使能意识到最深层的奥秘,而人甚至不知道圣言竟然还包含什么奥秘。所到的这些事还只是极少数,因为天使在这些奥秘中看见并感知到无数细节。事实上,与这少数奥秘相比,天使能看到无穷无尽的细节,而这些细节根本无法在此说出来,因为人类的语言不足以表达它们,人类心智也不能接受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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