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4015.“将皮剥成白纹,使枝子露出白的来”表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这从“剥皮”和“剥”,以及“白”和“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剥皮”(stripping)和“剥”(strips)是指剥掉外在真理,以便让内在真理露出来,因而如同裸露或剥皮;“白”是指真理(3993, 4007节);“枝子”(rod,即杖或棍)是指能力(4013节),在此是指内在能力,因为枝子在树皮下面。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是指内层人作用于外层人,也就是属灵人作用于属世人的能力。属世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排序皆出自属灵人,也就是从主经由属灵人,事实上经由那里的真理而来。因为主流入属灵人或内层人的良善;并且是经由那里的真理流入属世人。但主并非直接经由良善流入属世人,除非这人已经重生。因此,属世人里面的一切排序,都是由内层人产生的。属世层,即属世人绝无可能以其它任何方式被排序,也就是重生。
这种排序是由内层人产生的,这一事实从人对真理的承认明显可知。除非内层人作出这种承认,否则它就不是承认;除非良知也作出这种承认,就是由内层人,以及觉察所作出的对真理的承认,否则它不是承认。由于这种排序是由内层人通过真理产生的,故能力被归于真理,并被归于表示能力的“杖”,以及也表示能力的“手”(3091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得到证实。不是说真理凭自己拥有能力,拥有能力的是良善,因而是出自良善的真理,也就是从主经由良善而来的真理。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是什么意思。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所表示的是祂自己的能力;事实上,神性拥有自己的能力,因为这能力并非出自其他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