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3402.“凡沾着这人和他女人的,一定得死”表示不可透露或公开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甚至信也不可直达它们那里,或说不可通过信靠近它们,因为如果它们遭到亵渎,就有永恒诅咒的危险。这从“沾着这人和他女人”和“一定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沾着这人和他女人”是指靠近以撒和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此处之所以首先提到真理,其次提到良善,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他们能玷污、甚至亵渎的,是真理,而不是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人和女人”(915, 2517节)。“一定得死”是指永恒的诅咒,也就是属灵的死亡;这诅咒或死亡是由亵渎造成的,亵渎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按照主的旨意,由于永恒诅咒的危险,任何人都不可以进入良善和真理,也就是进入对它们的承认和情感,除非他能留在其中(参看3398节)。前面(50, 571, 573, 798, 1740, 2284节)数次阐述和说明,良善和真理的情况是这样:一个人越沉迷于邪恶和虚假,与他同在的良善和真理就越撤退到一个内在位置;这意味着与他同在的天堂天使越退后,与他同在的地狱魔鬼灵就越靠近,反之亦然。对一个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良善和真理、因而天使的远离并不明显,或说他不会注意到这种远离,因为那时他确信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这种确信来自他对它们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快乐。在这种状态下,他不可能意识到良善和真理已经远离了他。当一个人失去了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不再以它们为快乐,反而对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事物产生情感,也就是唯独以这些事物为快乐时,就说良善和真理,或天使远离了他。
拥有良善和真理并不是仅仅知道它们,或把它们保持在记忆中,挂在嘴边,而是从心里对它们拥有情感。当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源于利用它们获得名声或财富的欲望时,任何人都不会拥有它们。在这种情况下,打动他的,不是对它们的任何真正情感,而是名利;他将良善和真理变成获取名利的手段。在来世,这些人所知道、甚至所宣称的良善和真理会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而其生命所来自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则留了下来。由此可见良善和真理是怎么回事,即:任何人都不允许以情感和信仰靠近它们,除非他能留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但亵渎它们的,是那些不能被阻止靠近它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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