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3399.“和女人同寝”在内义上表示扭曲并玷污真理,此处的真理是神性,因为“女人”或利百加代表神性真理,如前所示(3398节)。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同寝”、“通奸”和“行淫”无非表示对良善的败坏和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节)。这是因为通奸或奸淫与婚姻之爱截然相反,甚至到了摧毁它的地步;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508, 2618, 2727-2759, 3132节)。因此,那些违背良善和真理,或摧毁它们的事物在圣言中被称为“奸淫”(adulteries,即通奸)。
然而,要知道,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无法将良善玷污到亵渎它的程度,因为他们不能足够地接受良善,以至于像属天人那样拥有对它的感知。但他们能亵渎真理,因为他们能承认它。而在教会的末期,他们甚至不能承认真理,因为那时在他们中间普遍掌权的,是他们对主、死后的生活和内在人的不信。普遍掌权的不信使他们不可能深入信的内层真理。在一个人里面普遍存在的东西会限制并阻止他更深地进入这些事物,无论是在此人没有意识到这种普遍不信的时候,还是在他以为自己相信的时候。
能亵渎良善的,是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因为他们能接受良善,以至于感知到它。这就是大洪水之前的人所行的,因此他们与其他人都隔开了,被关在与其他人的地狱分开的一个地狱中(对此,参看1265-1272节)。“耶和华把那人赶出去,又使基路伯从东方向伊甸园居住,还有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4),就表示防止对良善的亵渎再次发生(参看308, 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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